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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08-06
未曾谋面的怀念:符郁 - [随想]
冯象在《宽宽信箱与出埃及记》例言末,特意辟出一段:“有一个读者朋友却是永远回复不了了。……只能记下这些,并以这本新书向符郁姑娘的英魂致敬。”
就是这个符郁,在google或百度里输入她的名字,会冒出一大片的悼念帖。这个四年前因煤气中毒辞世的才女,名字却不断地被人提及,宛若传奇。辞世前她留下的最后一篇文《下世纪再嬉戏》,一语成谶,呼应着博客上那句“如今是云散雪消花残月缺风流人去也”。
天涯当年的悼念文字已经找不到了,慕回给我看过一位怀念她的朋友贴出的符郁生前照片,恰好我也读过一点相书,顿时看得心惊,下面某条留言印证了我的想法,才高命薄,原来是真写在脸上,玲珑剔透的一个人儿,却逢凶命西去,兀的不痛杀人也。
斯人已逝,博客仍在。每隔一段时间我会跑去打开符郁的博客,不为别的,只是想看到那满满的来自是朋友和陌生人的追念,能持续多久。那个博客就像网络间的一道墓碑,留言板上四季放着悼念的花朵。《新周刊》上亦有一文提到“天子呼来不上床”的博主符郁:“她于一年前因意外而离开人世,但在她的朋友们的链接中,她的博客依然‘鲜活’,并且,仍然有人来留言。”
繁华落尽,声名寂灭,万事不过转头成空;我从来不会抱着宝玉式的奢望,若我归去,身边的朋友能为我掉两行泪,也就够了。而在符郁辞世后才知道这个名字的我,只能在心下悄悄猜测,人生前要怎样,才能被如此牵挂?
于是我讲给安rainie听,道,若有这般惦念,换了我死也心甘啊。
他沉默了一小会儿,答:“若有这般惦念,换了我情愿不死。”
p.s.冯象所提到的请饭之事,在符郁博客上可找到一句“后来请冯象两口子和他的学生好撮了一顿,肉痛不已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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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实这两个月来写下的任何东西都是在胡扯,挠不着痒也打不着痛。杨朱无书,我就是为了悦己者而写博客。而现在,至少在我身边,他们都纷纷离我而去。
也许年轻所以思考任何问题都会兜一圈,回力镖一样又转到自己身上喋喋不休。我徒劳地避开审视自己的内心,在写东西时技巧性的取消主语,减少对“我”的使用。可为什么我依旧茫然若失,牵肠挂肚呢。小我的自我折磨显得是如此的无地自容。
沙漠中的人常会觉得自己置身于沙漠的正中心。
V曾经跟我聊过类似的话,说像维舟沧海君等,高手写作的时候从来不会太多地沾染私人感情。可现在我完全不能认同。不单是小我和大我的高下那么简单,重要的是,一切思考如果不回归到自身的生命体验框架中,多流于妄说。
读书让我们都形成了太多的偏见、傲慢和虚荣。在豆瓣上,一不小心,我们就沦为了书皮专家。
网上太多的争论和掐架让我疲惫。为什么总会有人把大量的精力和兴趣放在这些转瞬即逝的事情上呢。我越发讨厌某些谈论,那一套套的主义或哲学根本不能觉察任何的不正常之处。信仰,救赎,激情,梦想,作为使用这些词汇的前提的许多信念已然丧失。
我曾经坚信how to才是最重要的,可现在这个想法遭到了致命的动摇。
幸好我从不写小说。这是我有生以来唯一明智的选择,因为我根本就不看好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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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06-23
译事几则:从土豆和胡萝卜想开 - [涂鸦]
一,
《阿甘正传》有这么一句:"Jenny and I was like peas and carrots.”
两个人如影随形,好比“豌豆和胡萝卜”——网络字幕组有妙译归化为“秤不离砣”——然而,考虑到中国人民的饮食习惯,据说CCTV最早放映这部电影时,重口味处理为:“土豆和胡萝卜。”
怎一个囧字了得。
二,
对照译名手册见招拆招,是最稳靠也是最不好玩的做法。譬如Le Roman de Tristan et Iseut,通译作《特利斯当与伊瑟》,要死的无趣,父母双亡的Tristan谐音tristesse(忧伤,愁苦),冯象译作哀生(让人想起庄公寤生)和玉色儿,除了读音跑调得没了,倒是很对骑士小说的调调。更有黄素封译作“崔思痛”,令人拍案叫绝。
再譬如《高老头》中的Vautrin,傅雷译作“伏冷脱”,读音虽然跑了点,勉强也算得音义兼顾,遂成通译;可我倒觉得仿佛一开场就给人定了型,黑白两道分分明明。其实Vautrin倒还有其他好玩的译名,比如穆木天译作“吴特兰”,酷酷的像中国男儿;陈学昭译做“伏德昂”,硬将逃犯作侠盗之想,大乐。傅雷他老人家除了教子严格,在译名上也出了奇的一丝不苟,曾见他一篇谈译名统一的信件原文,扣着法语读音,认为Chanson de Roland该作“洛朗之歌”而非“罗兰之歌”,当下倒抽一口冷气。
比较离谱的译名其实是萧伯纳,我一直念到大学才知道这位老兄本名(George Bernard Shaw),是该规矩地译作“乔治·伯纳德·萧”——挠头,不过这样谁都不认识他了。
三,
同化还是异化,这是个问题。钱钟书《七缀集》中论林琴南翻译时,说同化是“把洋人引到中国读者这来”,异化是“把中国读者带到国外去”(大意是这样的,原文懒得查),倒并未偏倚哪一方。以钱钟书本人的偏好来看,他要做了翻译大概是赞成同化的。提倡异化的说法似是从鲁迅开始,所谓洋人文章“要有洋味道”;然我一直不服气着,怀疑这是当今译者中文水平下降的肇始。
话说同化派我见到的最囧音,倒并不是哈七的那句“你太有才了”,而是时尚专栏作家殳俏小姐译的艾柯的《带着鲑鱼去旅行》,艾柯果然博学,省略号一篇中,“两个黄鹂鸣翠柳”/“世上本来是没有路的,走的人多了也便有了路”都跑进此书中来了;还有“相约星期六,有情就牵手”,末了教人感叹一句:中华大地真是多才俊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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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06-20
随便谈谈:外语阅读量 - [随想]
算了,我不搬家了,一篇篇拷过来会死人的,这是最后一篇,之前的博文就让它们烂死在网上好了。
(一)
其实,我顶顶恐惧的事情,就是似我这般跳专业的却落了英法汉语都半桶水的地步。
这年头,自称精通多少门语言的牛人海了的去,我一概不屑:我连中文都不敢冠以“精通”,何况英语、法语?我也不认为谁能真正意义上同时精通几门语言,一门语言是和文化血脉相连的,绠短不可以汲深,要挖下去几乎是个无底坑。即使是钱钟书,听说读写译五项指标,他充其量也只有英语达到同行中优良水平(好歹在牛津要用英语上课写论文的呀),其他的都只是“粗通”或者“略通”,用来吓唬外人的。中国不比欧洲国家,一个国家几门官方语言,马克思一把年龄了还能学门新语言,而刘小枫学点希腊语回到国内就可以出本希腊语教科书。更多的国人,连常用的几千汉字都未必掌握。有几个大学生可以骄傲地说自己是从不写错别字的?
什么才算是精通一门外语?这个我定论不好。光是按“听说读写译”来衡量,陈寅恪的十多门外语各能打几分?我知道的仅仅是,能读外文原著并不意味着外语好,不通法文的Dasha也可以依靠自己的英语德语底子翻字典读个大概,不通西班牙文的杨绛也可以翻译出堂吉诃德。
一门语言也不是靠背了多少单词来衡量的,Vivo自称背过牛津字典有7.5万的词汇量,润叔叔称这赶得上一个普通教授语言老师的词汇量的两倍(原话不记得了)。端木小朋友憧憬之余却并不敬佩,那些消极词汇如果不常拿出来晒晒,估计萎缩得比洞庭湖水面还快。何况很多时候,一些常用词的使用上,反而更见语言功力。
“精通”这个词什么时候能用捏?比如,章太炎可以算是“精通”小学吧,又比如,把我丢回母校初中部,对那些正在英语ABC入门的小朋友来说,我大概能称为精通三门语言吧,囧。
(二)
若有一天,台下听众戳着我摇头说:“不学,且陋。”我非当众嚎啕大哭不可——这四个字重得足可以压断我的脊梁骨。
最近存了些不好的心思,什么书如果读的是中译,简直觉得跟没读似的,死不甘心。外语原著阅读量太少呵,而出于应考等功利目的读过的那些实用性读物,不痛不痒,过眼即忘。外语系相当一部分学生,大概连莎士比亚巴尔扎克都没正经读过。偷懒的就去读中译,不那么很懒的就去看简易读物,原著阅读大致说来,也不会超过阅读老师框定的三十本。水之积也不厚,则其负大舟也无力,Mimie说起教基础法语的PORC老师是“读报刊课本起家的”,怎么能跟业余读《爱弥儿》原著的法国文学课老师比?我心里咯噔一下,想起这位读爱弥儿的老师,就是被我狠狠嘲笑过的——他上课说“钱钟书说的那个围城,就是‘围起来的城市’的意思”……简直是高中语文课没上好嘛。
至少就阅读量这项硬指标而言,除开《怎样鉴别黄色歌曲》《小家厨艺跟我学》之类数量惊人的无厘头,中文书我怎么也读了五百本,可英文跟法文,好歹也要各有一百本的原著阅读量吧。这个要求捏,说不高也高,没砸它两年完不成。更何况,大部分时候像我这种从垃圾书中成长的读者,很可能是原著没读多少,怪力乱神的垃圾读物却装了一肚子,美名其曰“助消化”。
一个人比较理想的阅读规划,在我看来是:二十岁前顺着禀性兴趣,一味野读,但求扩大视野;二十岁至三十岁接受严格的学术训练,以研读原著为主;三十岁以后——还没想好,好像离我还有点远。老友郭灿金四十岁还去念了个博士,算是对“三十不学艺”的一个小小抗议么。 -
A.
读书的最佳地点,从来就不是书房或图书馆: 那未免太乏味、太不解闲读野书的风情,正襟危坐苦读书,读的只好是教科书,放在不务正业的杂书上,那姿态太刻意也太做作。
我就非常讨厌被人发现自己在图书馆看书,仿佛因这个地点,阅读被打上了烙印,书页都变得沉甸甸的。事实上我唯一在图书馆看完的书是古龙的《绝代双娇》。
图书馆拥有多种用途,除了看书——绝大部分的高校图书馆里的书质量很低,虽然建得越发美轮美奂。而个人的经验之谈,校图书馆通常是睡觉的最佳去处,安静且冬暖夏凉,排得整整齐齐的书架常常给人良好的心理暗示——所以学校的图书馆阅览桌前常常昏睡着一片一片人,厚厚的书垫着脑袋,不会噩梦。
B.
读书的最佳地点也不是厕上——虽然我知道很多人习惯这样,比如Nobody同学。想到自己边吃零食边津津有味地翻他如厕时读的书,特别坏人胃口。我曾把书借给一个有此类不良阅读习惯的男同学,后来在书中某页发现了疑似脚趾甲物,心理阴影至今挥散不去。
厕所倒不是不能读书,选择什么书才是大问题。个人认为在厕所里适合喝心灵鸡汤,李敖则声称他专在马桶上读国民党著作——所谓边吃屎,边拉屎。话虽妙矣,我却疑心这样做的最直接结果是引发便秘。“如厕读书的习惯,引发了中国思想界的精神便秘,造成了中国知识分子的共同失语。”由此可见厕上读书的不良风气是多么可怕 ——当然这不是某权威人士的论断,或许是我自己掰的。
C.
读书的最佳地点也绝不是在交通工具上。李密牛角挂书,其实姿态极为招摇,那是看书的地方么,——我初读到这时,就怀疑地在心里跳出“终南捷径”四个乌黑的大字来。
因为,我特别体会在交通工具上看书的不便和不快。
总有一些怪蜀黍打牌搓脚丫完后,喜欢瞟两眼旁人正在干的事情。如果是安在网吧写信的时候遇到这样的怪蜀黍,我收到的邮件里就会有很多“猪头你看啊你看啊我要你再偷看”之类的话。
偷窥别人读什么书写什么字的欲望是奇妙的——那一刻,你仿佛穿过皮肤肌肉窥视到对方的思想,那是比占有了对方肉体更高级的快感。
不久前的一次,我在火车上带了本福柯读,就遭遇了某怪蜀黍。他不住地瞟我的书页,兴趣主要集中在福柯绘声绘色地讲述那些残酷刑罚的章节。我一开始极不悦,他瞟书的时候就瞪他;后来慢慢的,我发现自己在等待他瞟我的书。我不停地跳过论述的地方,翻到有场景的段落给他看——结果我什么都没看成。
宝黛共读西厢,宝哥哥心里肯定想的不是西厢。
D.
说了这么多“不是”,现在要点题了。其实读书的最佳地点,我认为是在床上。本雅明就有言,书和女人是都可以带上床的。——但每天带不同的书上床却容易得多,大可夜夜笙歌淫荡无度。
他老人家当然有条件这么说。
对我而言,中学时代打着手电筒在被窝里看书的回忆,实在差得太远:为了不让父母发现门缝透出的灯光,还得拖条被子把门封起来。(燕子焚:你都看的什么书啊……坏笑中-_-‖)
床上读书的好处仅仅是适合懒人。如果想要促进睡眠,哲学类读物是您的上选,同时个人推荐十九世纪的外国名著,那种女士裙子花边可以堆几页形容词的描写保证迅速让你沉入酣梦,托尔斯泰谈论人道主义和雨果描写巴黎圣母院的章节也可选读。
以上是就睡前夜读的若干细节和巴金斯老爷讨论过的成果,我们同时一致认为枕边书应该排除唐鲁孙之类,他曾害得我半夜胃口大开狂翻冰箱。——这其实从侧面反映了我的读书装备不足,没有在手可及的地方储备干粮。现在,相比某些人喜欢在餐桌上读书,我更愿意把自己的床变成餐桌。
床上读书的标准姿态应该是躺着的,后背垫个枕头,把书放在肚皮上(特别适合大腹便便型),或自备大靠背垫一个45度放置,如果没有这个条件的请翻身侧读,床最好靠墙角摆放,以便开发出更多实用的阅读角度。床边应该放有垃圾桶、纸筒和过期报纸,便于处理食物残渣。特别不推荐容易掉碎末的食物,比如饼干。如果想要同时喝饮料的话最好装备一个奶瓶,防漏型。这样中途睡着也不会把被单弄脏。
温馨小提醒:您的床单和被单的颜色以深色为宜。
希望以上文字对您有参考价值。







